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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看:东莞一幼儿园教师猥亵学生被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23-04-26 00:58:26 来源:互联网

正文摘要:

据“东坑发布”微信公众号27日消息,针对近日网传“东坑镇多凤小学教师猥亵学生”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20 年6月11日,多凤小学一学生家长向学校反映该校教师李某某存在猥亵学生的行为。经调查,李某某涉嫌猥亵学生,公安机关已于6月12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审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事件发生后,多凤小学立即暂停李某某职务,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保护受害学生隐私,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镇教育部门组织心理专家对受害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情绪安抚和心理干预,并安排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对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跟踪。东莞一幼儿园教师猥亵学生被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据“东坑发布”微信公众号27日消息,针对近日网传“东坑镇多凤小学教师猥亵学生”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相关资料图)

2020 年6月11日,多凤小学一学生家长向学校反映该校教师李某某存在猥亵学生的行为。6月12日上午,学生家长通过社工向公安机关报案。东坑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政法、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家长反映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李某某涉嫌猥亵学生,公安机关已于6月12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审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件发生后,多凤小学立即暂停李某某职务,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保护受害学生隐私,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镇教育部门组织心理专家对受害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情绪安抚和心理干预,并安排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对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跟踪。

镇教育部门将指导学校继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细致做好受害学生的心理辅导,根据案件调查结果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涉事教师,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保护学生人身权益专项行动,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原标题: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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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网络猥亵儿童案被告获刑一年半,警惕这些隐藏在身边的“魔爪”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个家庭的心愿,然而在孩子的成长路上,有些坏人并不像“大灰狼”一样容易识别,甚至可能就是身边人暗中伸出“魔爪”,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

近日,东莞第三法院对猥亵儿童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被告人中有培训机构老师、景区工作人员、网友等,他们利用儿童对自己的信任,或与孩子独处时,趁机实施猥亵行为,甚至还出现了网络隔空猥亵、猥亵男童的案例。法官提醒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性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孩子受到侵害。

“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小洁妈妈发现女儿参加完学校组织的秋游活动回来闷闷不乐,眼睛还有些红。在耐心询问小洁后,得知小洁和其他3名同学在体验高空丛林穿越项目时,一名工作人员在给她们更换安全滑绳时摸了她们的胸部。虽然小洁等人事后马上向班主任、带队导游反映,找到这名工作人员阳某,但对方拒不承认,说自己是按规定操作的。

小洁妈妈和其他3名家长商量后一起报了警。经详细询问4名受害者和景区其他工作人员,警方证实阳某的岗位在进行此操作时是不会接触到游客敏感部位的,才使阳某受到了惩罚,最终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除了现实生活中的“坏蜀黍”,网络猥亵的“魔爪”也伸向了孩子。去年9月,13岁的小芳通过手机交友软件结识了陈某。后陈某添加了小芳的微信,还让小芳做他的女朋友。第二天,陈某便露出“真面目”,先是要求小芳拍胸部裸照给他,然后又发送一段淫秽视频给小芳,要求小芳模仿视频内容并拍摄裸照发给他观看。这时候,小芳才意识到对方不怀好意中断了聊天,小芳父亲也及时发现了女儿的异样报警处理,最终陈某被抓获并判刑1年6个月。

警惕新型作案方式

通过对今年收到的38宗猥亵儿童案进行分析,东莞第三法院发现,70%的案件系被告人趁孩子独自一人或家长疏于监管时作案,由于受害群体年龄小、单次犯罪过程较短、犯罪场景较隐蔽等特点,不容易引起家长和其他人的察觉。此外,还出现了新的作案形式:网络隔空猥亵儿童。被告人以“恋爱交友”“游戏互动”等为由接近未成年人,通过怂恿、诱骗的方式实施猥亵行为,如要求裸聊、拍摄裸露照片视频等。另外,男童也已成为了作案目标,其中一宗案件就是被告人趁男孩到其家中玩电脑游戏之机,先后对9名男孩多次进行猥亵,事后给男孩们零花钱和零食安抚。

刘仕雯

东莞第三法院刑事审判法官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刑法没有对猥亵儿童的具体方式作出列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如网络环境下,被告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虽未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是通过网络软件,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行为人通过画面看到被害儿童裸体、敏感部位的,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猥亵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受伤、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等严重后果的,或者多次实施猥亵、猥亵多名儿童、在公共场所猥亵等犯罪情节恶劣的,法院将给予更严厉的惩处。

远离“猥亵”,预防很重要!

针对猥亵儿童罪案件的特点和发现的问题,法官提示,除了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报警,做好预防工作同样重要。

1

加强监管教育

家长应避免让孩子单独在外玩耍、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对孩子的去向和接触的人应多加了解,并对孩子多加叮嘱。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小恩小惠”或其他条件,并正确使用互联网,谨慎交友。

2

加强性安全教育

不能抱持“养女儿操心,养儿子省心”的心理,男童家长同样应引起足够重视。家长应关爱孩子身心健康,分年龄段向孩子讲授性安全知识,让孩子建立性别意识及身体保护意识,懂得辨别性侵害行为。

3

提高防范意识

家长应谨慎选择校外辅导机构,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警,若发生被侵害事件,事后应积极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引导孩子平稳过渡,将伤害降到最小。

该院在调研中还发现,有6宗案件被告人有偷窥、猥亵、强奸的违法犯罪前科。对此,法官建议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使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教育部门等可以共享此类信息,对此类人群实施动态管控,从而限制此类人员特定行为或从事特定职业,防止其再与儿童发生不当接触。

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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